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切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等《关于做好当前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申领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补贴对象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领补贴的项目、方式、标准及期限
2020年度补贴项目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先缴后补”的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3的标准进行补贴,社保补贴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超额部分不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分类确定,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办)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2)乡(办)社会保障事务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核申请人就业困难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享受保险补贴等情况,指导申请人填写《侯马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登录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或就近在社保所领取),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及时报送市职介中心复核。
(3)市职介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复核工作,并及时将汇总花名册、个人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经就业促进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财政部门。
2.创业失败人员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创业失败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市职介中心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2)市职介中心通过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社保信息比对、工商营业注册登记比对认真完成审核工作,指导申请人填写《侯马市创业失败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登录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或在职介中心领取),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将汇总花名册、个人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经就业促进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财政部门。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2)市人才交流中心通过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社保信息比对、工商营业注册登记比对认真完成审核工作,指导申请人填写《侯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登录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或在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将汇总花名册、个人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经就业促进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财政部门。
(二)补贴发放程序
人社部门将审核汇总情况分批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汇总意见分批拨付资金,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至申请补贴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申请补贴人员要及时激活社保卡的社保、金融两个账户,确保补贴申领到位。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0年度社保补贴申报受理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侯马人社微信公众号和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
社保补贴资金将在2021年4月30日前分批拨付至符合申领条件本人社保卡金融帐户。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