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失业人员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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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期失业人员认定标准?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连续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有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累计6个月或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累积6个月以上,且连续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有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累计6个月或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累积6个月以上,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就业岗位且不挑不拣、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什么是困难人员就业兜底帮扶?

就业兜底帮扶就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给困难人员找到一个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使他们既有稳定的收入,也能靠自己的劳动来改善生活。

比如城市4050人员的就业帮扶,农村困难群众的公益性岗位,给他们安排打扫卫生、安保等这样对技术要求不高的岗位,实现稳定就业。

三、怎么确认失业人员未就业?

在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或是在社保的自助柜员机上查询。失业人员现今没有新单位且没有给其缴纳社会保险,就会认定失业人员未就业。

这时失业人员的状态会显示是“灵活就业人员”,而不是“在职”状态。并且在个人缴费栏里显示是某地虚拟单位缴纳,是没有单位名称缴费的。这就说明失业人员仍处于失业状态

四、灵活就业人员算不算失业?

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本就是个不固定的工作。但大方向是算没有固定收入,应算失业,根椐法律规定他可以办理失业证

五、什么是失业人员再就业?

这是在办理就业备案的时候,几个选项;困难人员就业,是只该员工符合当地困难就业的范畴,比如4050人员。

新增就业是指以前没有参加过工作,这是第一次就业,比如大学毕业生失业再就业,是指以前参加过工作,后来失业了,再次办理就业的时候就属于再就业。

六、失业后怎么转成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后,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交纳保险金。

首先要凭原单位开具的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证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灵活就业服务参保立户手续,然后将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由原单位转移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个人交纳账户,再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社会养老保险金交纳档次,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七、灵活就业人员有失业金吗?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八、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需要几天?

答案: 各地政府自行安排的,看课程内容来的,没有统一的规定。而且,这不收钱的,给你提个醒。别上当啊。

九、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规定?

说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规定会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1. 就业培训资格:失业人员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参加就业培训,如年龄、就业状态、教育背景等。具体的资格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2. 就业培训机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政府设立的就业培训机构或认可的教育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这些机构通常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职业咨询等服务。

3. 培训费用:一些地区或国家会提供免费或补贴的就业培训机会,以帮助失业人员提升就业竞争力。但有些培训项目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取决于具体的培训内容和政策。

4. 培训期限:就业培训的期限可以根据培训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可以是

十、如何判断失业人员再就业了?

首先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 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 (二) 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三) 在社会上连续从事有收入的各类工作。

其次,根据自己目前就业的次数,就可以确定是不是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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